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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2-17 Tag: 点击:

参保范围及法定参保日期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

法定参保日期

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埠注册在京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与之

2004年1月1日

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外地农民工

2004年9月1日

缴费基数:

以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核定标准,农民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比例为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第一项的行业差别费率,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因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费、身体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及福利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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