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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

以下材料要求仅适用于朝阳区参保人员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长期驻外?
基本医疗长期驻外是指在北京参保, 被工作单位长期派往外地工作的员工,通过申请长期驻外,可设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并通过邮政储蓄领取个人部分的情况。办理长期驻外的员工,异地可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保留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的登记、变更的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均认定为长期有效;2014年7月前办理的尚未到期的,请于到期日前及时办理审批。自2017年1月3日起,“在职长期驻外”和“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选择河北燕达医院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已实现门诊和住院费持卡实时结算。
 
二、办理长期驻外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两份 (变更内容如下,均为必填项)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原件两份 仅适用于在职职工 河北燕达医院以外的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原件两份 仅适用于退休人员
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原件两份 仅适用于河北燕达医院
登记表相应位置盖异地医院章、异地医保部门章,异地定点医院名称填写需与异地医院公章保持一致,不可自行简化以免影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若选择的医院是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链接http://si.12333.gov.cn/118733.jhtml),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无需医院及当地医保机构盖章确认,若不是则需医院及当地医保机构盖章。表上(单位经办人签字以上)信息均为必填项,以外投人力名义参保的由我司盖章
3、《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方式申请表》原件一份(选择邮政储蓄方式)
4、邮储存折或邮储银行卡首页复印件一份(账号要求为18-19位账号)
5、公司出具的雇员长期驻外证明原件一份(需公司盖章)
6、《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原件一份
7、《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所选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可以实时结算,请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操作数据关联社会保障卡同步。

新入职的员工,如在原单位已办理了长期驻外手续,请在入职时告知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即可恢复原来办理的长期驻外。

三、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原件两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一份 (变更内容,两家异地医院)
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所选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可以实时结算,请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操作数据关联社会保障卡同步。

四、长期驻外人员个人帐户领取方式变更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一份
2、《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方式申请表》原件一份(选择邮政储蓄方式)
3、 邮储存折或银行卡首页复印件一份
 
五、长期驻外人员个人帐户何时到帐?
长期驻外人员个人帐户打款周期为每月打款。
 
六、取消长期驻外
1、公司出具的员工回京工作证明原件一份(需单位盖章)
2、《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取消长期驻外)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一份(变更项目如下)
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注:
1、社保单开户(社保以本单位名义在社保中心独立缴费的),以上所涉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均需提交两份,填写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编码,并加盖公章。
2、以上提及表格均可直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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