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服务:代理单位留学中心立户、申请就业落户、 领取证明、办理准迁落户证;
留学落户北京的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该时间非自然年,不包括中途回国的天数,即:学生境外实际停留时长,累计值大于或等于365天。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申请者务必尽早将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在北京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申请指标的资格)。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
为避免符合条件却应某项时间上的失误而造成无法落户的情况,请每一项都需严格按照数字规定来进行。
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流程
* 申请在京落户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1、学历认证。 所有落户申请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学历认证,如果还没有认证的同学可在网络上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找好接收单位,和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3、档案转移。 这一步会稍微麻烦一些。如果是出国前已经将档案转移到留服的同学就不用担心了。如果是回国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出国前最后一个就读院校或者是就业单位。找到存档单位后,准备材料去留服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的清单,可以查询留服中心网站。递交材料的时候,留服会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个人注册。 单位预约材料递交时间。也就是到留服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同时单位通过数字证书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1 ) 个人登陆系统注册,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2 ) 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3 ) 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原则上单位全年只能办理1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4 ) 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求”);
5 ) 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的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5、递交材料。
6、领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7、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8、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并交纳服务费。如果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机构就读,全程国内学习,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同学,在办理档案转移之前,还需额外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注意,申请落户的留学生,需要将材料递交聘用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留学生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北京户籍人员落户手续相对简单些,基本流程如下: 落户需要准备的文件
落户需要准备的文件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能够落户北京对很多人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留学落户算是比较容易的方式了,但是随着想着落户的人越来越多,落户政策以后只会越来越紧,所以想在北京落户的留学生一定要在回国的两年内抓紧时间办理。
保管集体户服务:代理保管集体户、集体户卡借用、办理身份证、开具相关证明等后续服务。(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五条“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提到: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聘用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单位存档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人才引进服务:
凡是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并达到一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公司符合的条件:
在北京外投存档且注册地在北京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
办理北京人才引进个人符合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所在用人单位有两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符合《2007年人才目录》
3、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突出贡献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0岁。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b、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国家教委认证)。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入职单位的时间、工作岗位、详细工作业绩、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若在职硕士,需提供学位认证,且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申请人的完税证明,要求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起开具(纳税证明可以选择开具代收代扣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需在证明空白处手写:以上纳税属实,工作单位名称,公司HR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
12、申请人社会保险缴存证明(要求从入职申请单位起开具,社保版本为《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
1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
16、《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可随档案转);
17、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18、已婚者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夏印件一份;
19、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20、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21、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夏印件一份(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随调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随调人员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可随档案转)
4、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在京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原件一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随调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旧牛(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
6、随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
7、随调人员《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请见文件下载,可随档案转)
8、随调人员《诚信证明》一份(请见文件下载)
9、随调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0、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夏印件
1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子女户口原件及夏印件
13、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4、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属业务部领取《引进人才审批表》、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引进人才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以及证明,连同其他料报送北京外投业务部:
2、业务部审批后,将申报材料报单位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无误后,开具商调函,调阅申请人及随调人员的人事档案:
4、审档合格后,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审批同意后, 领取批件,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发"报到须知”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及随调人员各填《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表内”申请单位意见”一栏加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调人员各填写《调动人员情兄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内”承办单位盖章”一栏加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公章, 相关负责人签字 ,如夫妻双方原籍户口及调京后户口为同一派出所,填写一式四份即可)
3、《诚信证明》个人填写关于个人部分证明,单位填写单位部分。
人事档案服务:
保管档案、档案借调、档案缺少材料补办、转正定级、相关证明开具等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