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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接收

本指南适用于与北京外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BFISC)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的客户及其选聘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公司为在京注册独立法人企业
办理对象:北京外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BFISC)服务在职员工
申请要求:留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时间满足1年(365天)、在境外留学毕业后3个月内回国就业且回国时间不超过1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 富华大厦F 座6层

申请流程:
单位在线审核完成并点击提交后,员工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后提交申请材料至外投人力。

材料清单:
1、《留学回国人员接收申请表》(附件一)一份(单位盖公章,本人签字);
2、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第一联及复印件一份;
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第一联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白纸盖红章联)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本科也是留学,需一并提供本科及硕士两个《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出国留学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本科也是留学,需另外提供留学院校本科毕业证、成绩单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word版,通过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操作指南
6、《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word版,通过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操作指南
7、《人员情况登记表》word版,通过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操作指南
8、《申请接收留学人员单位情况表》word版,通过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操作指南
9、需原户籍地人才或人事档案存档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附件五)(如无固定模板,可参考附件);如档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直接提供存档卡或存档协议复印件。
10、护照复印件一份(首页、留学出境盖章页、留学回国入境页);
港澳地区学生提供港澳通行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11、户口需为非农业户口:
(1)户口未注销的,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2)户口已注销的,需出具在原户口所在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京外注销的需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12、两张一寸照片;(要求与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同版)
13、劳动合同复印件
14、自入职申请单位至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至少3个月)

注意事项:
1、国内博士出国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国内博士学历证明复印件及国外博士后邀请函等相关证明。
2、所有复印件材料需A4纸,勿要在废纸背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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