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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调出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一、 条件:
(1)在本市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已办理了停缴手续;
(2)已在异地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所需材料:
(1)《新办转外省申请,转出个人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被委托人信息可填写员工本人或单位人事信息);
(2)《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申请》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2010年1月以后在京首次参保,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停缴手续;员工应通过新单位在异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在北京外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BFISC)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上述材料,将表格交至富华大厦F 座6层员工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或客户服务代表或发邮件将手写签字的扫描件至bfisc@bfisc.com.cn 申请;
(3)我司负责为员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办理完毕后,我司将按照员工提供的地址邮寄至本人;
(4)员工根据我司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通过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记录合并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异地过程中,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的外地城镇户口人员(外地农业户口员工需连续缴纳满一年以上),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具体领取方式请参见《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2、异地转出手续的办理周期约为1至2个月;
3、单开户员工(以单位名义在社保中心单独开立社保账户的客户员工)上述材料均需提供两份,另还需递交《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原件。
4、社会保险转出仅限转移养老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转个人部分及年限,医疗保险转年限,个人部分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医保存折自行去北京任意一家北京银行提取。
5、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前,如员工不确定以后是否回北京工作,建议员工先不申请,待确定后再递交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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