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投人力公众号
English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不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方法略有不同:

一、如您曾参加过本市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请填写《参保声明》一份交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

二、如您只持有养老保险手册(红本)、台账等材料,请您将红本、台账一并交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您将作为新参保人员参保;

三、如您曾参加原行业统筹,请您在将原单位出具的行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等相关材料交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方可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您也将作为新参保人员参保。

四、如您曾在异地参保,社保转入程序如下:
1、条件:
(1)已在北京市正常参保各项社会保险,且缴费状态为“正常在缴”。
(2)曾在异地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已办理了停缴手续。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需A4纸复印,复印时左侧需保留3厘米,应有底纹,如不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可提供一份);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需A4纸复印,复印时左侧需保留3厘米,如不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可提供一份);
(3)《基本养老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请联系您转出地社保中心索要此份材料;缴费凭证原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
(4)《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请联系您转出地社保中心索要此份材料;申请缴费凭证原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如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无需提供)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需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6)《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需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如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无需提供)。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员工申报各项社会保险,并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2)员工正常参保后,持以上材料交至富华大厦F606室员工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或通过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交至我司;
(3)我司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收取材料,递交给社保中心办理后续合并手续;
(4)异地转入手续完成后,我司将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办理完毕。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证件请勿使用彩色打印,保证1:1的比例不能扩大或缩印,不能使用扫描件、拍照件。
2、单开户员工(以单位名义在社保中心单独开立社保账户的客户员工)所递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办理异地转入过程中,如社保中心发现员工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即在相同时间段,员工同时在本市和异地都缴纳了养老保险),将按照如下情况处理:
①  在2010年1月1日之前个人账户部分已转入本市的,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手续参照旧办法办理,如存在重复缴费情况,社保中心将出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重复缴费)确认单》,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放弃重复部分;
②  在2010年1月1日之后个人账户部分已转入本市的,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手续参照现办法办理,如存在重复缴费情况,社保中心也将出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重复缴费)确认单》,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将重复缴费部分退还员工本人;退还的方式为在办理完成账户合并手续后,社保中心将重复缴费部分支付到我司账户,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人将通知员工本人领取现金或通过储蓄账户划账(单开户员工重复缴费款项直接打入客户账户)。
4、非北京市户籍人员,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北京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员工,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5、异地转入手续的办理周期较长,至少在6个月以上,如希望查询办理进度,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① 拨打朝阳区社保中心电话:53918500。
② 登陆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bjrbj.gov.cn/csibiz/indinfo/login.jsp 注册后查询。
③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保中心”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
联系方式
65542565 转 8008
bfisc@bfisc.com.cn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606室
Copyright © 2005-2010 www.bfisc.com.cn Powered By 北京外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京ICP备16046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