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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以下材料要求仅适用于朝阳区参保人员

一、条件:

外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农业户口员工则不受此限制,失业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离职后即可申请)
受理范围:
(1)外埠城镇职工;
(2)外埠农村劳动力;
(3)本市农村劳动力(失业企业缴0.8%,个人不缴费)。

备注:对于缴费类型为本市农村劳动力(24号文)(失业企业缴0.8%,个人缴0.2%)的员工申领失业补贴需与街道、社保所或乡镇大队咨询,单位不予受理。

二、办理流程:
1、员工离职后,用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
2、员工需准备以下材料,通过外投人力客户服务代表或直接交至富华大厦F606室员工服务大厅办事窗口:
(1)《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机打或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内容中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到日、本人签字);
(4)《个人说明》原件一份;
(5)《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电子版一份(账户信息要求,参见《银行账户类别信息表》)。
3、员工每月20号前递交申请,可当月受理,社保中心审批通过后,最快于下月底前将失业保险支付款直接划入员工提供的账户里。 

三、注意事项:
1、员工家属或受托人办理时,需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及员工本人的书面授权书。
2、朝阳区社保中心暂不办理一次性失业待遇“转回原籍”业务。
3、我司在社保中心申请时,如员工已有新单位正常缴费,此次失业申请社保中心将不予受理。
4、社保单开户(社会保险以公司名义在社保中心独立缴费)员工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请直接联系我司外投人力客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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